张静律师解答:首先要确定发布者即侵权人的身份,这个需要法院向网络平台发函查询注册人的身份信息,对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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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解答:首先要确定发布者即侵权人的身份,这个需要法院向网络平台发函查询注册人的身份信息,对应得上才能起诉。如下面这个案件,辛某认为是白某在抖音上侵犯自己名誉权,就起诉白某。法院向抖音运营公司发函查询该侵权抖音号的注册信息,查到是白某的姓名,还有一个手机号。法院再向电信公司查询手机号的实名认证信息,查出来却是另外一个人。最终法院认为不排除是他人利用白某的身份信息发布的侵权视频,不能证明一定是白某发的,判决驳回辛某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2022年2月25日,辛某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申请法院调取案涉抖音账号注册手机号1××××54的实名信息。本院依法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发函调取相关信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2022年3月1日作出《关于广州互联网法院协助调查函的回复》,载明手机号码1××××54由案外人贺某实名认证,身份证号:,登记住址:XX。
法院认为,本案系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辛某主张白某发布案涉侵权视频,应当举证证明案涉视频系由白某发布。从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尽管案外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用户信息披露函显示案涉抖音账号“X”注册信息中包含白某的姓名与身份证号,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回函显示案涉抖音账号绑定手机号码并非本案白某实名认证,故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被诉侵权视频系由白某发布,不排除案外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有误,故辛某主张白某实名注册案涉抖音账号并实施了被诉侵权行为,应向辛某承担侵权责任,证据不足,本院依法不予支持。